深圳市钢琴学会申请入会条件
一、申请入会者需具备以下条件:
1、根据深圳市民政局社团条例规定,凡申请入会者原则上应具深圳户籍。
2、毕业于国内外各高等艺术院校钢琴专业,具备博士学位并在深圳从事钢琴职业者。
3、毕业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、师范学院钢琴专业,具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,在我市专业团体、艺术院校及市、区所属文化艺术教育部门从事专业教学、演奏一年以上工作者。
4、上述学历,在深圳市各艺术钢琴培训机构、琴行或个人从事业余钢琴教学两年以上工作者。
5、毕业于国内外各高等艺术院校大专、附中、中等艺术学校钢琴专业,具备大、中专以上学历,在深圳市从事教学满三年工作经历。
6、毕业于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音乐专业,具备中专以上学历,在深圳市从事钢琴教学工作满5年经历。
7、申请人必须由两位具有三年以上会员资格的会员推荐。(含钢琴学会顾问或理事会成员一名)
8、推荐人保证申请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并确无犯罪记录。
9、推荐人确保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、学历、所学专业及教学资历的真实性。
二、由于年龄、地域或民族等特殊原因对以下条件者可适当考虑其入会申请:
1、学历与申请入会条件不符、不具备深圳户籍,但长期在深圳从事业余钢琴教学,且有稳定住所,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历,学生考级及格率90%以上。
2、无深圳户籍,但具有深圳居民居住证(暂住证)受聘于各钢琴培训机构从事业余钢琴教学者,连续受聘三年以上,并持有聘任机构或琴行开具的证明。
三、具备以上条件申请入会时需提供:
1、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学会会员申请表。
2、户口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、受聘证明及学生考级证书复印件。
3、两张2寸照片。
说明:本会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。
附件:(点击链接下载《深圳钢琴学会新会员推荐人责任书》、《深圳市钢琴学会会员申请入会登记表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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